我是一名高中生。暑假到酒店里打工上的是夜班。一开始说好最少做一个月的,并且让我们交了200块的押金。工资每10天一发第一次发的时候他们说要扣押我200块的工资说走了再一起结算(应该是怕我我拿完钱直接走人)。第二次发工资,说因为我们寝室要从新修让我们休息6天并且说给我们先发5天的工资。休息6天的话,我们因为要开学了有可能干不到一个月了所以我想拿完第二次工资走人.请问他们这样算不算拖欠工资,还有每次发工资扣压200块是否合法的。因为我是暑假工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签什么协议。并且酒店里有的客人有给小费我们的。公司拿去说等到发工资给我们算到工资里。请问这部分我能拿到吗?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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