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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在农村母亲的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能否算共同财产?产权证是母

吴* 重庆-綦江区 财产分割咨询 2020.10.23 14:08:55 439人阅读

婚后,在农村母亲的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能否算共同财产?产权证是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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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根据宅基地使用权来确定归属,即不能利用房子违规违法使用宅基地,关键是房屋唯一的用途是用来居住的,非常明显就不是财产,更谈不上共同了。但是可以说是全部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拥有。另外国家既然制定了收回宅基地的规定,就有措施处理建筑物,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有两种方式,即要么拆除拉走建筑材料,要么折价给后面的使用者,非常明显从这个方面考虑,国家也没有把居住使用的房屋当成财产,但是可以把建筑材料视为财产。法律之间没有冲突、矛盾、抵触,可惜群众甚至政府有时候故意制造抵触

2020-10-23 14:09: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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