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继承法》确立的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我国继承制度的新发展。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被扶养人可以与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
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
其次是遗嘱和遗赠,
最后才是法定继承。因此,遗赠扶养协议是继承的一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条件是遗赠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财产并需要他人扶养;而扶养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能扶养他人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组织。并且协议内容真实合法的,就能签订该协议。《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细则》第二条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协议。第四条规定,遗赠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的可遗赠的财产、并需要他人扶养的公民。第五条规定,扶养人必须是遗赠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组织,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履行扶养义务。 法律依据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细则》第二条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协议。第四条遗赠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的可遗赠的财产、并需要他人扶养的公民。第五条扶养人必须是遗赠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组织,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履行扶养义务。
一、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三、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
遗赠抚养协议的构成要件有:
1、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协议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执行;
3、遗赠的财产属遗赠人所有,产权明确无争议;财产为特定的、不易灭失;
4、遗赠人的债权债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
5、遗赠人有配偶并同居的,应以夫妻共同为一方签订协议;
6、扶养人有配偶的,必须征得配偶的同意;
7、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及担保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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