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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所有权人配偶不在了,把房子给儿子,可以一半继承一半赠与吗
可以的。办理继承公证时一起赠与,写在同一个公证里就可以了。继承相关手续如下: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办理时除儿子外的其它继承人放弃他们的继承部分并同意赠予给儿子,那就可全部房产集中到儿子名下。)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费用有: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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