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青岛法律咨询 > 青岛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房产所有权人配偶不在了,把房子给儿子,可以一半继承一半赠与吗

房产所有权人配偶不在了,把房子给儿子,可以一半继承一半赠与吗

刘* 山东-青岛 房屋买卖咨询 2020.10.18 00:40:24 382人阅读

房产所有权人配偶不在了,把房子给儿子,可以一半继承一半赠与吗

其他人都在看:
青岛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青岛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可以的。办理继承公证时一起赠与,写在同一个公证里就可以了。继承相关手续如下:
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办理时除儿子外的其它继承人放弃他们的继承部分并同意赠予给儿子,那就可全部房产集中到儿子名下。)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费用有:
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
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2020-10-18 00:41:24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