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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安机关受理的刑事案件,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逮捕的,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2020-10-13 01:04:0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