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申报材料:
1)《漳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单》(单位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没有的可不提供)
6)本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医疗机构出院记录(住院提供)和诊断证明书原件(门诊提供)
8)有效收费票据和费用总清单原件
9)女职工休产假的单位审批单复印件(单位批假证明)
10)男职工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还应提供配偶 的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医疗费用实行总额包干,包含产前检查和生育住院费用。具体包干标准为:顺产2000元,剖宫产或生育多胞胎3600元。
女职工流产(含人工流产或引产)的医疗费用实行总额包干,包含产前检查和住院费用。具体包干标准为:怀孕未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800元;怀孕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1300元;怀孕满7个(妊娠)月流产的1500元。
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时间标准如下:
(一)生育: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二)流产(含人工流产或引产):怀孕未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42天;怀孕满7个(妊娠)月流产的98天。
(三)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宫内节育器的7天;摘取宫内节育器的3天;输卵管结扎的30天;输精管结扎的15天;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
参保职工生育当年度所在单位上年度没有参保记录的,其生育津贴按生育时上年度漳州市最低缴费基数计发。 以上为漳州生育险基数调整的解答
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缴纳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
1.调整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5年月平均工资,且不得超过杭州市201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9717元。
2.其中,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同级人社、财政部门核定,按同级人社、财政部门核定口径计算。
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5年在本单位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
3.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是指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不论成本中列支的还是在其他项目中列支的,均应计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4.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个人月缴存额与单位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可按照下面的公式来计算: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且同一单位实行同一缴存比例。单位因严重亏损等原因,低于12%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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