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关于合伙企业设立的相关法律要求有哪些在设立合伙企业时,需达到如下几个基本要求:首先,该企业应有两位或以上的合伙人参与其中,并且所有的合伙人必须都拥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其次,各合伙人需签订一份以书面形式呈现的合伙协议;再次,该企业需要有认缴或者实缴的出资作为其运营资金;最后,该企业还应拥有自己独特的名称以及固定的经营场所。
专业解答合伙企业破产清理程序启动后,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决定或法院指定。清算人首要任务是清理财产、处理业务、偿还税务、解决纠纷、分配剩余财产,并通过公告通知债权人。在六十天内申报债权,逾期有四十五天补报期。清算人整理清算报告,经合伙人确认后上报登记机关,期间企业暂停非清算业务。
专业解答公司解散程序: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3、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4、进行清算;5、公司清算组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专业解答合伙企业破产时,首先支付清算费用、员工薪资等,接着缴纳税款并继续清偿债务。若有合伙协议指引,按约定分配;无明确约定则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按出资比例;出资比例未知时,合伙人平均承担财产和债务。
专业解答设立合伙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至少两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签订书面合伙协议明确权益,按约定缴纳出资,具备独特名称和固定经营场所。同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律师解析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程序如下: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律师解析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流程如下: 1、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 2、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3、登记机关在十五日内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营业执照。
律师解析 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指合伙企业清算条件成就时,合伙企业进行清算的途径、手段、方法。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可以分为二种清算程序,即普通清算程序和特别清算程序。 合伙人或合伙人同意的第三人对合伙企业组织清算的,为普通清算,又称为一般清算;合伙人不组织清算或无法组织清算时,由法定机构指定清算的,为特别清算,又称强制清算。 清算程序的发生,自下列情形发生之日起开始: 1、全体合伙人组织清算; 2、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的合伙人组织清算; 3、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的第三人组织清算; 4、合伙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组织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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