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监视居住后多久开庭
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未就监视居住后多久开庭作出判决有具体规定,但是对刑事案件审理的总体期限作出了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168条规定,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一、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这里的住所,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住所居所,是指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所或者指定的居所,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做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采取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和审判工作。
二、监视居住地点在哪里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的场所为“住处”或“居所”,被监视居住的人没有被完全限制人身自由。对有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监视居住的场所为指定的“居所”。我们认为,所谓的“住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连续的、固定的居住和生活的地方; “居所”是指人民、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为无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的场所;而行政拘留所是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场所,行政拘留是一种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措施。
如果在行政拘留所执行监视居住就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羁押。所以,对办理监视居住手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能在住处执行;没有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行政拘留所不能被指定为监视居住的居所。在行政拘留所执行监视居住,不符合法律规定。
专业解答拘役观察期结束未开庭,司法机构会根据案情和进展进行处理。可能会进一步收集核对证据,也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只要案件是按照规定进行的,没有及时开庭是正常的。如果出现异常滞后的情况,当事人或代理人有权申诉。
专业解答在许多案件里,经过批准的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后,一般不会对案件正常审理造成影响。而要不要延期开庭,则主要受很多因素影响,比如案件复杂程度、新关键证据出现、相关当事人申请以及法院综合分析后决定等等,而不是单纯看是否达到法定监视居住期。
专业解答监视居住期满后,还没开庭审理前,司法机关一般会根据案件整体进展和证据情况,做更深入的决定。可能会调整强制措施,比如改成取保候审,或者继续补充调查。要是案件都调查完了,检察院可能会向法院提公诉申请,让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不过,具体咋办还得看案件的特点,以及法律程序的规定和要求。
专业解答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目的是保证诉讼顺利进行,不是结案。就算在这阶段,也可能开庭审判。等案件调查、起诉准备完成,符合审理条件,法院会依法开庭。在这期间,被监视居住的人要守法,配合司法机关,保持警惕,有责任感。
专业解答对于放置赌桌罪名在采取监禁监督居住之后提起诉讼的时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监禁监督居住的最长期限是六个月。在这期间,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收集情况,谨慎决定是否提起诉讼。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能会很快提起诉讼;但如果案件比较复杂,需要更多时间调查取证和补充证据,那么提起诉讼的时间就会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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