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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合同之后,所有前期所签订的协议与规约就此作废?

吴** 福建-福州 房屋买卖咨询 2020.10.09 15:15:32 440人阅读

是否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合同之后,所有前期所签订的协议与规约就此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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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1、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3、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4、前期协议具有过渡性,成立业主委员会签订正式合同后,前期合同效力终止。合同条款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2020-10-09 15:16: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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