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朋友住在一起,前段时间朋友跟她的邻居有些民事方面的矛盾纠纷,后来上诉法院,朋友告诉我,需要我作为第三人在进行证人辨认笔录的质证,这个质证的程序是什么?
程序有三种:一是由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二是由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三是由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2020-10-08 22:13:47 回复专业解答可以从这三点进行质证,首先确定辩证的主持人是否为不少于两人的侦查人员,然后确认辩证人在辩证之前是否经常接触辩证对象并询问辩证对象的具体特征,在辩证的时候确定辩证对象数量是否符合,有没有混杂辩证的情况。
律师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证据被定义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以支持和判定案情的信息资料。 然而,民事诉讼证据的质量应包含真理、合法以及关联性的三大要素,如果证据能满足这全部要求,便可被视为有效证据。以下是关于质证流程的详细解释: 首先,在接到对方提交的证据后,应当及时与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交流,结合证据的三大必要条件(即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明确质证方向。接着,需要向当事人寻求这些证据的存在与否的准确答案,并探讨对于我方不利的证据是否存在否定其真实性的可能性。 其次,质证过程需遵循如下总体原则: 以证据的“三性”作为核心展开每一步工作,包括仔细聆听对方在提供证据时试图说明的内容,紧扣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来展开质问、辩论、审查和判决,并且逐步辨认和评估每一份证据。 最后,我们还将针对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常见证据类型提出相应的质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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