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保险是否买够一年之后生孩子才可以报销?请问这一年是从什么时候算起?还是怀孕的那天开始算?是从生孩子的那天开始算?(PS
一年是指从参保到分娩,缴费满一年。广州生育保险待遇和的享受条件
一、享受条件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
1、生育津贴以生育时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记发。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1)正常产假90天(包过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个7月以下42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2)怀孕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底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1)正常产、满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明确指出,有期徒刑的法定刑期自判决正式生效的日期起算。若在宣判执行之前已经实行羁押措施,则每日累积的羁押时间可等同于该日的刑期。因此,对于抢劫犯罪分子而言,其所应承受的法定刑期理应从审判结果实际执行之日开始进行计算,而非自被拘留的当天起便开始计算刑事责任时效。值得一提的是,若在判决宣告之前已被实际羁押过一段时间,该期间内的羁押天数亦可等同于刑期予以相应抵扣。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明确指出,有期徒刑的法定刑期自判决正式生效的日期起算。若在宣判执行之前已经实行羁押措施,则每日累积的羁押时间可等同于该日的刑期。因此,对于抢劫犯罪分子而言,其所应承受的法定刑期理应从审判结果实际执行之日开始进行计算,而非自被拘留的当天起便开始计算刑事责任时效。值得一提的是,若在判决宣告之前已被实际羁押过一段时间,该期间内的羁押天数亦可等同于刑期予以相应抵扣。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明确指出,有期徒刑的法定刑期自判决正式生效的日期起算。若在宣判执行之前已经实行羁押措施,则每日累积的羁押时间可等同于该日的刑期。因此,对于抢劫犯罪分子而言,其所应承受的法定刑期理应从审判结果实际执行之日开始进行计算,而非自被拘留的当天起便开始计算刑事责任时效。值得一提的是,若在判决宣告之前已被实际羁押过一段时间,该期间内的羁押天数亦可等同于刑期予以相应抵扣。
专业解答拘留一日折抵刑期,被捕至判决期间限制人身自由计入刑期。拘役、有期徒刑均以此计算。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可拘留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如预备犯罪、有犯罪指证、现场证据、企图逃脱等。拘留与坐牢有别:坐牢涉刑事犯罪,拘留不一定犯罪;拘留包括行政、刑事和司法拘留,前者为惩罚,后者为强制。
专业解答拘留一日折抵刑期,被捕至判决期间限制人身自由计入刑期。拘役、有期徒刑均以此计算。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可拘留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如预备犯罪、有犯罪指证、现场证据、企图逃脱等。拘留与坐牢有别:坐牢涉刑事犯罪,拘留不一定犯罪;拘留包括行政、刑事和司法拘留,前者为惩罚,后者为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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