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完全可以不要这套房子,并且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首先,国家规定,房产交易,必须本人到场签字,如果是已婚人士,必须夫妻双方签字;如果有其他共有产权人,必须征得共有产权人的同意,房屋交易合同才能生效;
其次,如果是代签字的,必须有委托书(有市级别的公证处办理),并且也要遵守上述条件。所以,你可以放心,这是一份无效的合同。解决问题的办法,个人建议,仅供参考:
1、没有必要通过法律来解决,因为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不需要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
2、找谁呢,找中介公司,因为这是一份无效合同,这样的合同中介公司都敢签,这是非常不正规的,也许是现在的市场很难做了,但也要遵守游戏规则,如果你去中介公司超过三次,他们不帮你解决这个问题,那么,你可以告诉他们,你要找房地产管理局来处理这个事情,相信,这个问题就是一个简单的问题,记住,你们签的合同,一定要留住,除非拿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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