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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怎样提起精神赔偿

张** 陕西-汉中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0.10.06 04:03:01 477人阅读

交通事故怎样提起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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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现有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残疾(经过伤残鉴定确定为十到一级)或者死亡的,赔偿权利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都会酌情判决;对于交通事故致人伤害(尚不够残疾)的,原则上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如果赔偿权利人为老年人、残疾人、婴幼儿或孕妇等特殊人群的,即使赔偿权利人所受伤害尚不构成残疾,基于人道主义,一般会酌情判决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不会超过对交通事故致人残疾、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受害人的身体造成损害,必然使其精神受到一定创伤,给予经济上的补偿是一种精神抚慰,我国法律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时间,有限制性的规定,当事人应该在提出人身侵权赔偿的同时提出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否则,人身侵害诉讼结束后,不能就同一交通事故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即便提出了,人民也不予受理。
总而言之,交通事故并不是好事,在行车过程中大家都应遵守交通规则,保持专注,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

2020-10-06 04:0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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