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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16日中午12::10分车祸,被撞人员与6/26上午10时抢救无效死亡

李** 安徽-滁州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0.10.05 12:11:12 365人阅读

今年6/16日中午12::10分车祸,被撞人员与6/26上午10时抢救无效死亡机动车与非机车相撞致非机车人员死亡,家中还有4岁和6岁的女儿,年龄42岁,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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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赔偿有以下几方面:
1、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二十年。
2、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居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来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计算至18周岁。
4、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数额由的根据自由裁量权来定。
5、交通费,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6、医疗抢救费用,以实际发生的为准。但是,死者家属并不一定能获得全部的赔偿数额,要考虑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中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责任的划分。

2020-10-05 12:12: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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