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桂林法律咨询 > 桂林工伤纠纷法律咨询 > 单位向社保局申请经济困难缓交社保,社保局已同意,目前我的基本养老

单位向社保局申请经济困难缓交社保,社保局已同意,目前我的基本养老

王** 广西-桂林 工伤纠纷咨询 2020.10.04 08:37:29 431人阅读

单位向社保局申请经济困难缓交社保,社保局已同意,目前我的基本养老保险已欠缴十六个月,我应该怎么主张让单位补缴我的养老保险?我是1996年9月进厂上班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也是从1996年9月份开始给我交的,但是基本医疗保险却是从2007年2月才开始缴纳,请问我能主张单位从1999年开始补缴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吗?

其他人都在看:
桂林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桂林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其实早在1998年《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六部分已经明确规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规定退休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是由社会医疗保险的性质决定的,社会医疗保险要体现互助共济,退休职工患病较多,是需要社会照顾的脆弱人群;  二是为了均衡企业负担,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更有利于参与市场竞争;  三是考虑到退休人员工作期间已经为社会做出了贡献,退休后收人低,特别是现在已退休职工,没有足够的用于医疗支出的积累,医疗负担较重。  因此,《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除规定退休职工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外,还规定了在单位缴费划人个人账户的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比例给予照顾。

2020-10-04 08:38:2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