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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破产。经查,甲企业现有现金及实物共100万元

何** 辽宁-盘锦 经营管理咨询 2020.10.03 11:16:44 1337人阅读

甲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破产。经查,甲企业现有现金及实物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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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⑴财产清算顺序:破产费用,职工债权,税款,银行及其他债权。
⑵可以得到,66\366360万元的清偿。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
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2020-10-03 11:17: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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