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和动迁安置房的意思没什么差别,只不过因拆迁原因而有不同。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020-10-03 09:32:27 回复专业解答《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方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之间关于拆迁权益与义务的法律协议,受《民法典》约束。协议需体现平等、互换原则,确保公正且无欺诈,以国家拆迁法规为准,如社会组织需具备法人资格,签署人需授权,委托代理需合法手续。超出法规或欺诈行为导致的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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