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我和对方有点过节有仇,我用录音笔录下了对方所说的话,如果到公案局或是法院的话这能当作证据吗?我使用录音笔录音会构成犯罪吗?
用录音笔录下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不构成犯罪,理由如下:
1、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在录音前需征得对方的同意,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录音并不违法。
2、在双方谈话时使用录音笔进行录音的,录音的方法也不违法。
3、而有在民事诉讼中,也明确录音作为视听资料的一种形式,是一种合法的证据形式,只有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证据,才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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