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咸阳法律咨询 > 咸阳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企业进行分立涉及土地过户,是否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企业进行分立涉及土地过户,是否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张* 陕西-咸阳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9.29 16:52:03 474人阅读

企业进行分立涉及土地过户,是否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其他人都在看:
咸阳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咸阳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企业分立中,分立企业并没有向被分立企业支付对价,而是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因此在企业分立过程中,尽管房产与土地所有权发生了转移,但是被分立企业并没有获取相应的对价,不属于有偿转让不动产行为,因此不需要申报缴纳土地增值。

2020-09-29 16:53:0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