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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登记夫妻名下。离婚诉讼如何分割?谢谢!

勾** 辽宁-沈阳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9.29 12:35:34 327人阅读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登记夫妻名下。离婚诉讼如何分割?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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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可少分或不分财产。该指导性案例从婚姻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原意出发,对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离婚时”做出了合理解释,有利于惩戒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非法行为,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财产权益。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该项是不可以分割的:
  
1、根据我国《物权法》第6条、9条、14条的规定,房屋产权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为准;
  
2、房屋产权未登记在当事人夫妻双任一方的名下(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的,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夫妻双方有出资的前提下,是可以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分配该债权的),离婚时,当事人双方是不能处置该房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如果我对离婚房产分割 未登记怎么办 的回答可以帮到您,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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