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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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处理,如果对方一直不予理会,可以要求对方排除妨害并赔偿经济损失。
一、如果楼上邻居不配合或不及时修补的话,受损业主可根据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将争议提交到处理。
二、当楼上邻居不理会的判决,受损方可以先自己请施工队进行修补,所花费的费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再通过要求楼上邻居进行赔偿。并且,当楼上邻居不主动进行赔偿时,受损害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三、当发现自家楼上漏水时,可先找小区物业,让他们给出意见,或让他们去找楼上的邻居,进行协商修补。也可以社区干部和警察协助解决。并应做好拍照、录像留言等证据收集工作以便告到后于已有利。此外,如果是单位房,可以找单位进行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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