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专业解答在本章,我们将探讨延迟履行债务的利息问题,包括普通债务利息和按比例增加的部分。普通债务利息按生效法律文书规定计算,若无规定则不计费。按比例增加的部分债务利息计算方式为:剩余金钱债务总额乘以每日0.00175%,再乘以延迟天数。起算时间从履行期限结束后开始,分期履行的则从每期到期时开始,无期限的从文书生效之日开始。利息计算至履行完毕或划拔、拍卖等操作完成之日。非被执行人原因导致延迟的期间不计利息。
专业解答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方式如下:债务未偿部分(除常规利息外)×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延迟天数。若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支付义务,则需额外支付一倍金额作为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这一计算方式确保了对债务人延迟履行的经济制裁,维护了法律文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专业解答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应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计算;若文书未明确,则不计。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则按债务人未偿还的金钱债务,以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乘以迟延天数计算。
专业解答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由两部分组成: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一般债务利息按生效法律文书规定计算,若无规定则不计。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则按未偿还的金钱债务×0.0175%×迟延履行天数计算,从法律文书确认的履行期结束或分期履行结束时起算,至债务清偿或财产处理完成之日为止。审查、暂停执行或再审期间不计入加倍利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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