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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筑工程税费由建设单位付给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代缴。
法律依据为:《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 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有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缴承包费或者租金的,承包人或者承租人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收入和所得纳税,并接受税务管理;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包人或者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不报告的,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与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承担纳税连带责任。
2020-09-27 11:15: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