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为交通管制、延期复工等因素,可能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导致出卖方会延期交付买卖标的。其中会有两种常见情况:
一、如果延期交付不影响双方实现合同目的,比如房屋买卖合同,仅因导致延期交房,不是开发商过错所造成,延期交付并不会对买受方造成较大损失,属于客观原因,此时买受方据此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赔偿损失的,一般不予支持。
二、如果买卖标的未及时交付,致使不能实现买卖合同目,并且可能会给买受方造成较大损失的,比如超市、副食品商店为春节进购的数量较大的冷冻海鲜,如不及时到货进行销售,会造成极大损失。此时,双方可该协商能否延期交付,如果协商不成,可考虑解除合同。
律师解析 受疫情影响导致合同义务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受疫情影响导致合同义务不能履行的情况属于合同法定解除事由中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律师解析 如果买卖标的未及时交付,致使不能实现买卖合同目,并且可能会给买受方造成较大损失的,比如超市、副食品商店为春节进购的数量较大的冷冻海鲜,如不及时到货进行销售,会造成极大损失。此时,双方可该协商能否延期交付,如果协商不成,可考虑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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