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拆迁中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4)城市房屋拆迁时,主要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房屋进行补偿。
(3)城市房屋拆迁行为主要依法律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望采纳。
(2)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人房屋对所占土地享有使用权,拆迁时需征为国有,归当地农村集体所有;而征用集体土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一般占有宅基地,拆迁时需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在征用集体土地拆迁中,但一定是在非国有土地之上,而征用集体土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虽然可能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主要有以下四点区别您好;而征用集体土地拆迁则是依《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
(1)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房屋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之上,改变所有权,即集体所有制土地上,谢谢
专业解答在拆迁前期所产生的各种开支,例如搬迁前的策划与筹备等相关费用;而在整体搬迁过程中所产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的调试及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及其运输费用。另有解聘员工的补偿费等各项支出。同时,依据拆迁政策法规所产生的奖励费用,如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都应该考虑在内。对于非住宅用房的拆迁,导致中断生产经营从而产生停产停业损失者,同样会获得相应的赔偿。
专业解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满足乡镇和村庄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建设需求、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或解散、迁移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时,应向原批准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回复地土地使用权,并按法律法规给予土地使用权人合理赔偿。
专业解答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集体土地证是集体土地所有人依法对集体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合法凭证。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专业解答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
专业解答在集体土地征收及拆迁过程中,各部门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当地最新拆迁补偿方案。赔偿对象为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标准依据户籍和人口计算。方案涵盖房屋、附属设施和室内装修价值,但不包括土地价值补偿,而是按人口分配宅基地或拆迁安置房。分配后,根据新房与被拆迁房售价差额补偿,实行多退少补。
律师解析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3、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律师解析 集体土地证可以换成国有土地证,需要按法定程序、缴纳土地出让金等之后才会成为国有土地。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律师解析 没有。 土地只能由国家和集体所有,除了国家可以依法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以外,其余的任何取得土地所有权的情形即买卖土地的情形均属违法。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律师解析 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不同之处如下: 1、所有权人不同: 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用途不同: 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主要是他用或生产工作自用; 集体土地的使用,自用方面还可以进行生活、经营自用。 此外在收益渠道不同二者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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