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离婚时能否分割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瀛强 那晓明:
你好,登记在谁的名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专业解答若您父母已将其房产明确赠予您或直接登记在您的名下,则此房产即为您的个人私产。在面临离婚时,对方无法以此房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还需注意的是,假设这处房产实属您与您配偶婚后共同购买或是继承所得,则当面临离婚之时,该房产将可能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须依据相关法律程序予以分割。在离婚前若已将父母赠予之房屋出售或转让他人,所获得之金钱亦将属于您的个人私产,不因离婚行为而归于共同财产范畴。
专业解答婚姻期间父母赠送的房屋,如有离婚协议,按协议分割;无协议则默认为共同共有,法院会根据子女、女性权益及无过失方考虑进行公正裁决。若赠与明确指定一方,该房产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专业解答婚后家长赠予的房地产通常视为夫妻共有财产,但若赠予合同明确指定给予一方配偶,该房产将认定为个人财产。夫妇间的其他书面协议,如对赠予财产的特殊约定,需依据合约条款执行。
专业解答婚前父母赠予的财产,在离婚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会被平分。婚前个人单独拥有的财产,如婚前购置的房产、动产、无形资产、人身伤害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指定的财产、生活必需品等,依据《民法典》规定,视为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这部分财产不会作为分割对象。
专业解答婚后父母赠与的房屋归属关键看登记情况。若名义上归父母,非夫妻共有;登记在子女名下,通常视为个人赠与,离婚时不分配;双方名下则视作共有,但若有协议则按约定。父母全资购房且明确为激励个人的,属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无特别声明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均等分割。处理此类问题需依据实际出资和登记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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