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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离婚后女方有权继续居住吗?
第一种情况:无贷款房产证加配偶名字。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2、去房屋交易中心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请求增加共有人的申请,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的费用,基本只需交纳少量工本费即可,费用一般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第二种情况:有贷款房产证加配偶名字。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需征得贷款银行同意)。2、办理所需要的费用:除了第一种情况里说的少量工本费外,如果是公积金贷款,还需要另外加100元费用;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3、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去房屋交易中心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请求增加共有人的申请,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意见】离婚之后,男方是享有探望权的。女方无权拒绝男方及男方的父母来看孩子,但是可以拒绝男方其他亲属来看孩子。【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专业解答在分居期间购买房产时,需注意即使夫妻分居,其婚姻关系仍有效。若使用共有资产如工资购买房产,则该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平等享有和处置。 然而,若购房资金全部来自一方个人财产,则该房产所有权应完全归属于该出资方。在此情况下,另一方无权对该房产进行处置或享有其权益。因此,在分居期间购房需明确资金来源,以避免后续权益纠纷。
专业解答如果男方不同意分割此房产的一半给你,建议起诉离婚,即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专业解答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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