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只是限制得比较少,但并不是无条件。就用人单位而言,一般只有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才能主动解除合同:
其
一,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说,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条件的限制,即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也无须按照《劳动弄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
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其
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在后两种情况下,劳动关系即使还处于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也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就劳动者一方来说,若是试用期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进行工作交接。劳动者如果没有按照该要求来做甚至不辞而别,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专业解答假设企业确实已具备充分证据以证实劳动者无法胜任其岗位职责的判断,那么劳动者将无权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主张;然而,若企业未能提供任何确凿证据以支持其观点,则劳动者有权向企业索求相应的经济赔偿金,且此类赔偿金应按照劳动者半月工资标准予以计算支付。
专业解答试用期间,劳动者因病请假可能影响其试用期表现。尽管这是合法权利,但雇主可能以内在理由,如未能达到工作要求,终止合同。 然而,根据劳动法规,雇主也有义务给予劳动者适当的医疗假期。因此,劳动者在请病假时,应权衡个人健康与试用期要求,同时了解并合理利用劳动法规,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专业解答试用期间,劳动者因病请假可能影响其试用期表现。尽管这是合法权利,但雇主可能以内在理由,如未能达到工作要求,终止合同。然而,根据劳动法规,雇主也有义务给予劳动者适当的医疗假期。因此,劳动者在请病假时,应权衡个人健康与试用期要求,同时了解并合理利用劳动法规,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专业解答若企业能证明劳动者不胜任现有职位,劳动者无权索赔。企业未能举证证实该情况的存在,在此前提下,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向企业索取经济赔偿,金额标准定为该劳动者正常工作状态下半个月的应得薪资报酬。
专业解答证明劳动不符合录用条件,应明确录用条件并设定量化指标,书面公布并要求签收。培训期间强调录用条件,员工需签到。将录用条件写入员工守则并要求签署。公司应遵守规定,试用期考核成果是解除合同的有效依据。解除合同时,需提供充分证据,否则劳动者可请求仲裁或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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