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人在看守所能诉讼离婚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夫妻一方在羁押,另一方是可以离婚的。
具体经办流程为:
1、先确定管辖,若羁押时间未超过一年的,应当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提讼,如果羁押超过一年的,应当向被告被羁押地基层人民。
2、确定好管辖后,当事人向提交民事状、双方结婚证、身份证、财产清单、子女出生证明、被羁押的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据材料。
3、立案后,将状副本送达,
4、如果被监禁人员同意离婚,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没有异议,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不开庭,到直接调解结案,然后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这样流程会简单,办理会快些。
5、如被羁押一方不同意离婚,需安排开庭的时间,在内开庭审理。最后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做出判决。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地人民管辖。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代为执行。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2)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内执行刑罚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3)所以,在一般是嫌疑人,未决犯较多,都是已决犯了,在判刑之前无法见到亲属,到后多有机会见到家属而且可以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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