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人在看守所能诉讼离婚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夫妻一方在羁押,另一方是可以离婚的。
具体经办流程为:
1、先确定管辖,若羁押时间未超过一年的,应当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提讼,如果羁押超过一年的,应当向被告被羁押地基层人民。
2、确定好管辖后,当事人向提交民事状、双方结婚证、身份证、财产清单、子女出生证明、被羁押的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据材料。
3、立案后,将状副本送达,
4、如果被监禁人员同意离婚,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没有异议,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不开庭,到直接调解结案,然后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这样流程会简单,办理会快些。
5、如被羁押一方不同意离婚,需安排开庭的时间,在内开庭审理。最后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做出判决。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地人民管辖。
您好,关于人在看守所能诉讼离婚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夫妻一方在羁押,另一方是可以离婚的。
具体经办流程为:
1、先确定管辖,若羁押时间未超过一年的,应当向原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提讼,如果羁押超过一年的,应当向被告被羁押地基层人民。
2、确定好管辖后,当事人向提交民事状、双方结婚证、身份证、财产清单、子女出生证明、被羁押的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据材料。
3、立案后,将状副本送达,
4、如果被监禁人员同意离婚,对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没有异议,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不开庭,到直接调解结案,然后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这样流程会简单,办理会快些。
5、如被羁押一方不同意离婚,需安排开庭的时间,在内开庭审理。最后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做出判决。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地人民管辖。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实行的是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原则,所以您可以与您服刑的丈夫离婚。第二,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后,在民政局登记离婚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则是夫妻双方无法就是否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向离婚,由进行判决的离婚。由于服刑人员被限制人身自由,导致无法亲自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故服刑人员无法办理协议离婚,只能由其配偶通过向提讼的方式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离婚,一般情况下,原告应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但基于被告作为服刑人员的特殊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因此,您可以向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提起离婚诉讼。现实生活中由于服刑人员被限制人身自由,很难到庭应诉,故一般情况下,受理案件的会安排到服刑人员所在的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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