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是有效的。只是责任归谁的问题。这里面涉及对代理这一法律行为如何认定的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认识这个问题:
1、成立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的现象。即与你签字的人根本就没有权力或资格给你找欠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承认签字人的行为,那么由公司负责。如果公司不承认,其法律责任由签字的人承担。
2、成立表见代理。表见代理制度是基于本人的过失或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受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假如与你签字的人是经常代表公司与你打交道的营业员,或者持有公司的授权书,空白介绍信,合同书等法律文件,根据各种情况有理由相信他是公司的代理人,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为了维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直接规定由被代理人(本人)承担法律责任,即公司应对欠条负责。到底是哪种情况,得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