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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记者我有事求你们,地十几年直到现在我们一直使用着,可是别人办个土地使用证,法院就判给他了,我有

刘** 江西-赣州 土地承包咨询 2020.09.12 01:20:56 377人阅读

宿州记者我有事求你们,地十几年直到现在我们一直使用着,可是别人办个土地使用证,法院就判给他了,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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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土地都是集体或者国家的。由集体组织或者国家提供授权使用的方式交给个人使用。土地使用的依据就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国有土地使用证。你说土地一直是你们家使用,这可能是事实,但不代表国家或者集体组织就不能将土地交给其他人使用了。
2、审理涉及土地纠纷的案件,是以土地使用证为依据。就是说,谁持有土地使用证,谁就有权使用土地,其他人无权干涉。哪一级机关单位都不能否定土地使用证的效力。既然对方有土地使用证,当然会判决对方胜诉。
3、大队给你出具证明,土地是你们家长期使用,那为什么又将土地交给对方使用呢为什么又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表哥上盖章呢这不是矛盾吗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土地使用证办理过程中有问题,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诉,或者直接向,要求撤销对方土地使用证。
4、《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物权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2020-09-12 01:21: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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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土地都是集体或者国家的。由集体组织或者国家提供授权使用的方式交给个人使用。土地使用的依据就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国有土地使用证。你说土地一直是你们家使用,这可能是事实,但不代表国家或者集体组织就不能将土地交给其他人使用了。
2、审理涉及土地纠纷的案件,是以土地使用证为依据。就是说,谁持有土地使用证,谁就有权使用土地,其他人无权干涉。哪一级机关单位都不能否定土地使用证的效力。既然对方有土地使用证,当然会判决对方胜诉。
3、大队给你出具证明,土地是你们家长期使用,那为什么又将土地交给对方使用呢为什么又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表哥上盖章呢这不是矛盾吗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土地使用证办理过程中有问题,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诉,或者直接向,要求撤销对方土地使用证。
4、《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物权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1、所有土地都是集体或者国家的。由集体组织或者国家提供授权使用的方式交给个人使用。土地使用的依据就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国有土地使用证。你说土地一直是你们家使用,这可能是事实,但不代表国家或者集体组织就不能将土地交给其他人使用了。
2、审理涉及土地纠纷的案件,是以土地使用证为依据。就是说,谁持有土地使用证,谁就有权使用土地,其他人无权干涉。哪一级机关单位都不能否定土地使用证的效力。既然对方有土地使用证,当然会判决对方胜诉。
3、大队给你出具证明,土地是你们家长期使用,那为什么又将土地交给对方使用呢为什么又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表哥上盖章呢这不是矛盾吗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土地使用证办理过程中有问题,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诉,或者直接向,要求撤销对方土地使用证。
4、《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物权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
(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
(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
(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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