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签订完仓储合同后保管方的权利是留置权,提存权,仓储费用请求权等,保管方所具有的义务是危险通知义务,对货物的保管义务,返还货物的义务,允许存货人对保管物进行检查的义务,有接收和验货的义务。这些也应该在保管合同中约定清楚。
专业解答1、保证货物完好无损。2、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3、在由保管方负责对货物搬运、看护、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4、保管方对自己的保管义务不得转让。5、保管方不得使用保管的货物,其不对此货物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专业解答仓储合同存货方的义务有检查存货的数量质量、提取保管货物、支会保管费用等;保管方的权利有仓储费用请求权、损害赔偿权、留置提取权等,在进行相关情况的认定时,应当按照上述义务和权利进行处理。
专业解答保管方的权利和义务:仓储合同一般是有偿的合同,所以存货方请求保管方为其保管货物,就需要支付一定的报酬。同时保管方也负有一定的义务,完整的保存好货物是最基本的前提。如果仓库配备的设备出现问题,包保管方必须进行维修,以保证仓库可以正常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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