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屋租赁的维修责任该谁负责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房屋修缮责任
房屋修缮责任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对房屋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的维修责任由哪一方承担的问题。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因此出租人有对房屋及其设备及时、认真地检查和修缮,以保证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义务。但“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从律师角度认为,应将“承租人过错”进行列举,明确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房屋修缮责任条款中,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
2、租房漏水房东有维修的义务吗?
网友提问:去年12月,我在南昌打工,在市区租了一套40平方米的房子,住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房屋漏水,多次找房东要求修理,但房东一直未予理采。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答: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此,你自己可以先维修,维修费要求房东承担,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加以解决。
3、租房家电坏了到底谁来买单?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房屋中的附属设施,包括各种家用电器,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内注明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时间、使用年限等详细信息,同时,对于家电及其他室内设施的维修责任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谁承担,出现故障时,有合同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执行。
如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对室内设施维修责任未明确约定的,租赁房屋室内设施包括家用电器因自然消耗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故障和损坏一般应由房主承担维修义务,但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坏则应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出台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明确了家电安全使用参考年限,如,彩电8-10年、电热水器8年、空调器8-10年、洗衣机8年。超期服役家电具有多种危害,安全隐患大,长期使用过程中的开机、关机,工作过程中的骤冷骤热,加上尘埃污垢侵蚀、部件老化锈蚀,轻则故障,重则发生漏电、燃烧甚至爆炸的危险。
因此,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室内设施家电的使用寿命期限问题,承租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关于家电使用和维修的相关条款,出租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家电无质量问题,且在正常使用寿命期限内。
专业解答租赁关系中,通常出租方负责维修,但书面协议若有特殊规定则按协议执行。承租方过失导致维修,费用自负。《民法典》规定,出租方需定期维修租赁物,未履行时,承租方可自行维修并由出租方付费。维修影响使用时,租金或租期调整需考虑。承租方不当使用导致维修,出租方无需履行维修义务。
专业解答租赁环境下冰箱故障责任归属:若因租户疏忽或过度使用导致损害,租户应负责修复或赔偿;若因意外或出租人责任,出租人应负责维修。租户按约定使用造成的自然磨损无需赔偿。维修责任主要由出租人承担,除非租户过错或双方另有约定。出租人未及时维修,租户可自行维修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费用,且可要求减租或延租。
专业解答商铺楼顶漏水维修责任主要依据保修期限和人为因素划分:人为损坏由破坏者负责,保修期内开发商全责;保修期后物业公司通常接手,可申请维修基金。非人为因素致损,商家装修不当或使用不当需承担责任。维修资金共享,主要用于公共设施维修,公开透明管理。物业定义广泛,包括各类建筑物及其设施,大楼也可视为独立物业,同一建筑可能按所有权分割为多个物业单位。
专业解答租赁房屋期间,家电维修费用原则上由房东承担。遇到租赁合同纠纷,可先尝试社区或居委会调解,无果则可联系房管部门协助解决。如仍无法解决,可根据合同选择民事诉讼或仲裁。若情况严重或复杂,或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选择仲裁需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达成仲裁协议,否则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专业解答房屋二次交易及维修费用通常由前任房主负责。原始房主在购买时已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公共区域和设施设备的维护。二手房交易中,剩余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给新房主。如原房主未足额缴纳,可与新房主商议补缴责任。商品住宅和售后公有住房的维修资金交付、使用、管理和监管均遵循此规定。此资金专用于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律师解析 一般出租屋的维修事宜,双方在租赁合同中也需要约定明确。 一般租赁房屋及配套设施的维护费用应当由房东承担,可以要求房东来维修,或者可以协商先由承租方垫付,再按照维修票据找房东支付。 但是如果是承租方使用造成的损坏,承租方也是有义务赔偿维修的。
律师解析 出租房维修责任是最为常见的一个问题,《租赁合同》中最常见的条款。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出租房子的维修,如果租赁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但如果出租房子的租赁合同中对房子的维修问题没有做出约定的,一般就是由房东承担维修责任,因此产生的费用也应该由房东承担。 此外应注意的是,如果房东没有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及时对出租房子进行修缮,或者拒绝维修,致使房子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房客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房东还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过,现实中往往不是简单的适用该条规定就能解决维修争议的,因为维修责任容易隐藏在其他事项中,造成责任划分不清晰问题。 其实维修包含在房子正常修缮、装修后返修及恶意添附的补偿责任等多项内容之中,因此租赁合同双方在约定维修责任时,应全盘考虑,具体分析。比如按照规定,若因房客过错造成房子损坏的,则由房客负责修复或者赔偿。因此具体操作时,我们应该尽量将承租人过错这一项进行列举,明确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房子修缮责任条款中,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
律师解析 出租房屋维修责任和费用一般是由房东承担的,因为法律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当然如果租赁合同对违约责任的承担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果物品的损坏是由于租客的认为原因导致的,则维修责任和维修费由租客承担。
律师解析 出租期间,出租人负有维修义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但是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对此不承担维修义务。
律师解析 租赁期间一般的维修责任应当由出租人承担,出租人具有适租维修义务。如果房屋损坏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造成的、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或者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房屋的,出租人可以免责,虽然出租人也负责维修,但应当由承租人承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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