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丈夫在外与别的女人同居生活,育有一女,有出生证明,并办理了入户手续,怎样走司法程序,判男方重婚?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丈夫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可以直接到自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没有证据,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你可以收集到的证据,比如孩子出生证及入户登记手续上填写的父母、丈夫与他人同居地邻里的证言、居委会登记的二人关系、派出所居住证等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如已举行结婚仪式,这固然足以构成重婚,即使没有举行结婚仪式,而两人确是以夫妻关系同居的,也足以构成重婚。例如两人相互间是以夫妻身份相对待,对外也以夫妻自居的,即应认为是重婚。如果现在还有有配偶的人而娶“妾”,当然也应认为是重婚。反之,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明明只是临时姘居关系,彼此以“姘头”相对待,随时可以自由拆散,或者在约定时期届满后即结束姘居关系的,则只能认为是单纯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例如有配偶的男方到外地处理事务,与原来相识的女方相遇,在逗留该地的短期内,以通奸关系同居,离开该地后,就彼此不相问闻,在同居期间亦彼此了解只是临时姘居,这种同居就只能认为是临时非法同居,不能认为是重婚。至于某一具体案件是否构成重婚,抑或仅是单纯非法同居,这要根据具体案情认定。关于诉讼程序你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