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后怎么办?
如果只是不服检察院不支持监督决定书,是没有办法再次申请抗诉或者提请检察建议的。但是如果有新证据,可以申请上级再审。人民应当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扩展资料:典型事例:申请人胡某2011年3月代理上海奉贤某公司10名职工打讨薪官司,经调解成功。然而,胡某却伪造了原告授权委托书签名,先后分两次从骗领被告的支付款6万元,用于个人消费。为躲避委托人,胡某独自去了江西打工,并更换了手机号,切断与10名委托人的联系。几个月后,受到警方通缉的胡某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2012年3月6日,经奉贤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以诈骗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胡某不服,于2013年11月5日到奉贤区检察院申诉,称其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应以民事纠纷处理,且罚金数额过高,要求抗诉。该院受理后,查看了全案卷宗材料,当面听取了胡某陈述的申诉事实和理由,对全案进行复查,认为原判决定罪量刑并无不当,因此决定对申请人胡某的申诉不予抗诉,并按照本院关于法律文书互联网公开查询办法,在该院的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专业解答1.向上一级检察院提交申诉,详述案件观点、诉求及新证据,检察院将重新审查并裁决。 2.向法院、监察部门等投诉,反映公安执法问题,寻求支持。 3.如遇公安执法不当,可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依法维权。
专业解答涉案主体对省级人民检察院不予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有异议,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查。申请时需提交完备材料,包括案件审判文书、裁决书、省级检察院的不支持决定及双方当事人身份或注册资料等。
专业解答如果检察院驳回当事人监督申请,当事人可在一年内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复查。若控告申诉部门发现法定情节,应移交民事检察部门审查。检察院在申诉人撤回申诉、法院裁定再审、当事人和解或存在其他特定情形时,会终结审查,确保公正公平。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如何办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专业解答检察机关支持申请撤销监护权的情形有导监护人致了被监护人身心健康受损,或者监护人没有承担好监护人职责,甚至侵害了被监护人的有关权益。符合以上条件的,检察院可以撤销监护人的监护权。
律师解析 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在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查一次。 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经初核,发现可能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可以移送本院负责民事检察的部门审查处理。
律师解析 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不被支持的,当事人可以向检务督察部门反映。 立案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刑事监督职能,对促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具有重要的作用。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律师解析 倘若人民检察院正式驳回了当事人的监督申请,那么这位当事人便可在该决定正式生效之后的一年时间内,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复查。 值得关注的是,如果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经过初步核查,发现可能存在法定情节之一者,应及时将相关案件移交至本院负责民事检察的部门进行审查处置。 同时,为了确保公正公平,人民检察院还对以下几种情况实行终结审查: 首先,当申诉人主动撤回申诉请求,并且并未对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任何伤害时; 其次,若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做出裁定启动再审程序; 再次,在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情形下; 最后,当出现应当终止审查的其他特定情形时。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