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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地交完罚1款就合法了吗村委會批的房基地土管局

兰** 江苏-苏州 补偿标准咨询 2020.09.01 13:26:33 351人阅读

违法占地交完罚1款就合法了吗村委會批的房基地土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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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地不仅仅就是罚款了事的,还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进一步的处理决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r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r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r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r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r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0-09-01 13:28:33 回复

违法占地不仅仅就是罚款了事的,还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进一步的处理决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r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r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r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r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r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违法占地不仅仅就是罚款了事的,还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进一步的处理决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r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r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r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r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r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有以下三点:
一、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    对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调查符合建房条件的,可填写用地申请表,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二、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需要提供的资料:
1、建房户关于使用宅基地或生产经营性用地的申请;
2、《个人建房用地审批呈报表》或《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呈报表》;
3、村、组已履行张榜公布的证明材料;
4、属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须提供城建规划部门的审查意见或用地规划许可证;
5、属违法用地补办手续的,须附违法用地处理结案材料及落实情况。
6、占用耕地的,必须提供耕地占用税缴费凭证。
三、农村建房收费标准:  农村村民经批准使用宅基地,每户缴纳5元土地证书工本费;  涉及占用耕地的,应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由村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开垦与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并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验收;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耕地占补措施不落实的,一律不批准占用耕地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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