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拥有自主择业的权利,辞职权是自主择业权的一种体现。但是,劳动者想要辞职的,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在能够与单位就辞职事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在双方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一致时,劳动者想要辞职的,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用人单位,自提交辞报告之日起再行工作三十日才可以离开,并且不需要单位批准。如果劳动者没有履行上述程序,直接离开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在单位有证据能够证明劳动者的突然离职行为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根据您的描述,您是在和老板争吵之后自行要求离职的,那么还是应该与单位协商一致或者是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单位,否则您的行为就是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有损失的,可以要求您赔偿。依法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在您离职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您应得的工资,但是如果您的行为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也可以要求您赔偿。
2020-08-29 06:31:39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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