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之后父母给的陪嫁钱算共同财产吗
结婚之后我父母给了我10万元存在我的帐户上,一直没有动过这钱,如果离婚的话,这个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是不是要分给男方一半? 还有,结婚时买的电器是我父母花的钱,但是发票上写的都是男方的名字,这个算共同财产吗?要是离婚怎么分?家具是男方父母买的,发票也写的男方姓名,这个算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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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情西瓜啊
LV.2
不算的,陪嫁钱是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是女方的个人财产,是结婚时女方的父母给予女方的,而不属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应认定是女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嫁妆是女方的父母赠予女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不算的,陪嫁钱是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是女方的个人财产,是结婚时女方的父母给予女方的,而不属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应认定是女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嫁妆是女方的父母赠予女方的。
2020-08-28 10:55:59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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