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双方可以协商,如果之前有过合同约定的可按照合同条款办理。
结论:
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单位使用的资金。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对于二手房原房主拒绝交维修基金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久前,某银行办理公共维修基金查询卡,结果引起一片哗然,众多购买二手房的业主无法当场领取查询卡,按照市建委规定,业主需要与原房主持双方证件去办理公共维修基金过户手续。
《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工程”。换言之,这笔钱的使用权不在个体业主,支配权也不在个体业主,既然如此,“过户”岂不是多此一举?
1、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时,已在合同约定公共维修基金转移事项。中介、律师也认为维修基金无须单独过户,相信九成以上购房人都不知道甚至没有意识到这项规定。
2、现在买卖二手房维修基金过户的政策在落实中显然也有不小的难度,需要买卖双方同时出场,要有维修基金专用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对于买房已经有些年头的业主来说显然不太现实。
3、买二手房时没有过户维修基金后的结果很可能是真正的业主不知道自家小区维修金的用途,而维修金用完需要补充时也势必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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