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限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二)中、小学校周围; (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四)因申请人掩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手续,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2年内再次提议申请的; (五)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议申请的; (六)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2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七)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限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上述法条的第二项明确限定,中、小学校周围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至于有多少距离的限制,这在当地的烟草制品合法化布局规划中会有一个比较明确的数字,你需要在当地拨打12333询问,或者直接到当地烟草专卖局的办证窗口询问。
一般来说,中小学周围是不可以办理烟草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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