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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唯一房产过户给儿子儿媳。如果离婚儿媳是否有永久居住权

刘** 福建-宁德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8.25 21:55:02 374人阅读

父母唯一房产过户给儿子儿媳。如果离婚儿媳是否有永久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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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只要结婚后过户,房产证上写有儿媳的名字,如果离婚,女方就可以分到一半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0-08-25 21:57: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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