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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时提供的加班证据是复制品电子证据,能否作为证据?能否互证关联性?

江* 黑龙江-黑河 劳动争议咨询 2020.08.22 11:46:03 345人阅读

劳动仲裁时提供的加班证据是复制品电子证据,能否作为证据?能否互证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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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公司加班的证据:
一、考勤本:只要是关于考勤的记录都能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有单位盖章当然更好。但一般情况下没有单位盖章,如果能证明员工出勤情况也可以作为加班出勤证据,从惯例上讲,考勤是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作为计算加班费及对员工违反考勤处罚的依据,一般需要有负责考勤负责人的签字,如果只有考勤没有公章没有领导签字,这样的考勤很可能不被认可。
二、举证考勤:是负责举证考勤,法律没有规定,仲裁或如果认为必要,可以要求单位就员工出勤情况举证,由于存在单位修改的可能性,所以如果想证明加班,员工也最好能举证加班情况,这样胜诉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三、工牌:工牌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因工牌可复制性,其效力很有限,但仲裁或可以结合其它情况判断综合判断双方劳动关系情况,工牌可以作为其中一个环节。
四、未签合同:只要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就应支付2倍工资差额,除非单位能证明是劳动者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时,才可能免责。因此,对于未签劳动合同情况,不是劳动者举证,是单位举证。
五、居委会说明:该证明说明未签订劳动合同是事实,但单位以繁忙未签显然是没有道理的,这份证据对劳动者比较有利。

2020-08-22 11:48: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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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言词证据相互印证能否定案?

    专业解答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同时该条又规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就表明只要全案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排除了合理怀疑,那么即使没有被告人的认罪,也可以定罪结案。

    2024.07.24 2320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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