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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对董事会会议的责任

曾** 陕西-西安 经营管理咨询 2020.08.20 17:30:55 472人阅读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对董事会会议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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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对董事会会议的责任问题解答如下,   董事作为董事会的组成人员,参与董事会的集体决策,作出决议,是否要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应当执行以下三项规则:  
1.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这是表明,董事参与董事会的集体决策,对决策的后果要承担个人责任,董事会要履行勤勉敬业、善良管理的义务,如果违背这些义务,个人就要对所产生的不良后果负责。  
2.董事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3.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董事会决议,在表决时能证明是持有异议并加以表明的,而且是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董事,可以免除他的个人责任。  上述三项规则所包含内容是:董事会作出决议,不排除董事个人承担责任;如果作出需要承担责任的决议,参与决议的董事承担个人责任,未参与决议、持有异议的董事免除责任。延伸阅读:贸易公司经营范围怎样填写

2020-08-20 17:31:55 回复

董事作为董事会的组成人员,参与董事会的集体决策,作出决议,是否要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应当执行以下三项规则:
1、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这是表明,董事参与董事会的集体决策,对决策的后果要承担个人责任,董事会要履行勤勉敬业、善良管理的义务,如果违背这些义务,个人就要对所产生的不良后果负责。
2、董事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章程,致使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负赔偿责任。
3、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章程的董事会决议,在表决时能证明是持有异议并加以表明的,而且是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董事,可以免除他的个人责任。上述三项规则所包含内容是:董事会作出决议,不排除董事个人承担责任;如果作出需要承担责任的决议,参与决议的董事承担个人责任,未参与决议、持有异议的董事免除责任。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董事会是采取会议形式集体决策的机构,必须有规范化的会议制度,按照法定程序运作,如果违反会议制度就会直接影响董事会合法有效地行使职权,也影响董事会决议的效力。所以董事会必须遵循以下会议制度:1.会议次数董事会以会议形式作出决议,必须召开会议才能发挥它的功能,因此要保证召开会议的次数,防止因长期不召开董事会会议而削弱董事会的作用,甚至使董事会虚设。所以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因实际需要多开会议不受限制。2.会议通知每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如果属于是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3.会议主持人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如果董事长不能主持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主持。4.会议法定人数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因为董事会成员人数是有限的,所以以全体董事人数为基数,只有在半数以上的董事出席时会议才能召开,否则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太少,而使会议的代表性、权威性大大降低。5.会议决议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这是对决议程序的严格规定。必须以全体董事人数为基数,而不是以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基数,这样就有必要的代表性,有利于决议的实施。6.董事本人出席董事会是公司的集体决策机构,对公司内部事务进行讨论,董事之间相互交换意见,因此规定,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这里表明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本人不能出席时,可以委托其他董事代理出席,但不得委托非董事人员代理出席。7.会议记录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这就是董事和记录员要对会议记录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有虚假的记载。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司法第110条规定。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公司法第112条规定,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董事会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应由董事本人出席、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会作出决议。公司法第111条规定,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股东大会决议。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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