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看守所羁押的期限是:
1.对于侦查羁押期间一般二个月,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2.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羁押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是否有责任还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因病死亡是没有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应当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人犯患病,应当给予及时治疗;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当地医院应当负责治疗;病情严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人犯在羁押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报告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机关,由法医或者医生作出死亡原因的鉴定,并通知死者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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