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如果是少的是企业所得税呢,倒没什么大关系,因为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每年5月31日之前完成汇算清缴。也就意味着每季度缴税时缴少了都没什么问题,只要年终汇算清缴交齐了就OK。
其他的税种,特别是流转税,如营业税、增值税这类时效性很强的,根本没有操作空间,少了就是少了,税务机关一来查,滞纳金+罚款无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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