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遗忘物与遗失物的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遗忘物和遗失物的区别:
1、遗忘物是遗忘人意识地将自己持有的财物放在某处,因为一时疏忽而忘记拿走而暂时失去控制的财物。
2、遗失物则是偶然将某物失落在某处,以至脱离自己的控制。通俗的说,遗失物的主人很难知道物品遗失在什么地方,难以找回。而遗忘物的物主一经回忆较容易找回。
3、我国刑法只规定侵占遗忘物,而未规定侵占遗失物,也就是说侵占罪只能是侵占遗忘物,而与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的只能追究其民事责任。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遗忘物和遗失物的区别:
1、遗忘物是遗忘人意识地将自己持有的财物放在某处,因为一时疏忽而忘记拿走而暂时失去控制的财物。
2、遗失物则是偶然将某物失落在某处,以至脱离自己的控制。通俗的说,遗失物的主人很难知道物品遗失在什么地方,难以找回。而遗忘物的物主一经回忆较容易找回。
3、我国刑法只规定侵占遗忘物,而未规定侵占遗失物,也就是说侵占罪只能是侵占遗忘物,而与拾到遗失物拒不归还的只能追究其民事责任。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两者的区别为,遗失物是指他人丢失的动产,有明确的所有权人;无主物是指所有人不明的物,无法确定所有权人。
《物权法》第107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物权法》第111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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