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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不作为可以诉讼吗

席** 四川-成都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8.19 08:57:59 441人阅读

行政不作为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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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是指不履行法定职责,但不是所有都可以提讼,只有行为是针对特定人作出时才能要求履行职能。若当事人对某个条例或规范不服,则不能以失职为由单独提讼。因此,行政的只能是该行为牵扯到的利害关系人。
如果应当履行而没有履行而导致当事人利益受到损害时,公民可以在任意时间内提讼,但是最长不能超过自知道之日起两年。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在提出申请事项时,即使不批准也要给其书面答复。因此,如果公民在法定的时间内没有受到的任何回应,当事人可以先向询问情况,仍不予答复则可以在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讼。当事人在提讼后,可以请求履行职能,需要提出申请的公民可以补充资料后再次申请。但如果当事人已经没有履行的需要,则可请求赔偿当事人因而遭受到的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时,应当提供其符合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在被告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 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 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
被告认为原告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2020-08-19 08:59:59 回复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员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以及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及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对对方的证据予以真实性审查,同时可根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执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流程:先由当事人依法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等材料;然后由法院决定是否立案;如果决定立案的,再由法院依法进行审理,由当事人辩论和质证;最后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决定不立案的,则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流程:先由当事人依法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等材料;然后由法院决定是否立案;如果决定立案的,再由法院依法进行审理,由当事人辩论和质证;最后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决定不立案的,则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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