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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全款买的期房都2个月了,还没有下购房合同,开发商给的说法是房子超上线房管局不给办购房合同让我继续等我应该怎么办呀?
1.开发商房子超上限,房管局不给办购房合同,你方需要警惕,开放商是否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3.如果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单方解除合同,并且追究对方公司违约责任。可以解除合同并返还已付房款和利息,无惩罚性赔偿。4.如果想要房屋,也可以耐心等待,并要求开放商承担不能及时签订合同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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