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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卖方过户与买主产生纠纷,请求房屋过户纠纷代理词

黄** 山东-青岛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8.06 09:55:55 341人阅读

上半年准备把自己的房子卖出去,找了中介公司介绍卖房子,本来也不是很着急也没要求很快卖出去。本来想着可以挂一年都没关系,结果半年就有人买我的房子,但是在过户过程中买主和我产生了纠纷,所以想请求房屋过户纠纷代理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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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所以,原告与被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依法成立并生效的。

2020-08-06 10:08: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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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继承房屋、赠与房屋的时候其实都是会涉及到房产过户的问题,只有将房产过户到了自己名下,那么才算是从法律上获得了房屋的所有权,之后也才可以实际的处分房产。而办理房产过户必然会涉及到税费的问题,此时根据不同的情况,那么当事人所需要承担的过户税费也不一样,最终计算出来的金额也会存在差异。

2020-08-06 09:56: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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